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一、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内不得擅留非本室人员住宿,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
二、学生宿舍每舍设舍长1名,负责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
三、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宿舍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垃圾自行倒至楼道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放在走廊内。
四、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早6:00—晚22:30),不得晚归。
六、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未经许可男女不得互窜宿舍。
七、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并由学生本人带入,按时离开。
八、贵重物品、钱物、钥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及时锁门,进门后要将门锁挂在门内挂鼻处。
九、学生宿舍如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或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员或保卫处,拨打校园“89628110”、“119”求救电话,及时处理。
十、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守医生诊断按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十一、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受卫生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不许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不许随意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广告、海报、涂画刻写;床铺不许悬挂布帘;禁止在宿舍内豢养小动物。
十二、宿舍内不许吸烟、喝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不许高声放音响、喊叫,保持宿舍安静,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脑需事先申请,禁止跨宿舍联网、联机;使用电脑需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篮球,违者没收;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打击鼓等娱乐活动,不准搞经商和传销活动。
十四、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地点摆放,禁止乱停乱放或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公寓楼内。
十五、宿舍内不许私接电线和使用电暖气、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电水壶、电炉子、电饭锅等违章电器及各类酒精炉,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违者将给予没收、通报批评等处罚;不许点蜡烛、燃烧纸张;不得乱扯乱拉电线,离开宿舍时请将电脑、充电器拔离电源插座。
十六、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室内家具或其他设施,如有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恶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七、宿舍内卫生工具应妥善使用、保管,损坏、丢失需赔偿。
十八、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宿舍内配备的家具、窗帘、椅子,不得随意搬动拿走,灯具、电扇、水龙头、面盆、便盆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损坏。凡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人为破坏者加倍罚款。
十九、宿舍内设施需维修及时报至本楼值班室。
二十、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安排,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察看学生证件或询问情况,学生必须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十一、暑、寒假期间应按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通知的时间离、返校;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逗留、住宿。暑、寒假期间在校住宿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