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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学生工作处  日期:2017-10-10 00:00:00


    山东中医药大



    部门文

     

     

    校学字〔2017〕9号

    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纪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学校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等工作。下设推荐工作小组和接收工作小组,分别具体负责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成立由学院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

    二、推荐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等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三、推荐范围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范围要求

    1.各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须排在本专业年级的前30%,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本专业年级的前30%学生优先推选。(综合测评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进行);

    2.所修课程(含选修课)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二)外语水平要求

    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为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TEM4(英语专业基础阶段)考试,修读日语的须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为70分)。

    (三)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申请要求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进行公示。

    1.学习期间曾荣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

    2.学习期间在学术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并被SCI、EI、ISTP、IER收录的;

    3.学习期间曾荣获“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等省级特等奖以上的(团体项目须排名在首位)。

    (四)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申请条件另发文通知。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排名公示

    1. 在本专业年级内,依其各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进行排名(若出现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相同的情况,平均学分绩点高者排在前位),并以此作为推荐依据。

    2. 各专业学生各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各学院要以电子和纸质形式分别在学院网站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宣传栏公示3天。

    (二)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后),并提交历年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原件1份)、大学英语或日语四级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并交学生所在学院。

    (三)学院审核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布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办法,审核办法要明确审查考核的具体内容、要求、程序和本学院拟推荐人员名单确定办法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依据综合测评排名顺序(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本专业年级的前30%学生优先推选),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各学院要以电子和纸质形式分别在学院网站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宣传栏公示初选名单3天,若无异议,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

    (四)学校审核

    校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学生的《山东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尤其严格审核拟推荐学生的历年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英语、日语四级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至少两人复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向各学院公布,并在校内网站上公示,公示的推荐资格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学院、专业名称、推荐类型、排名方式、排名人数、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成绩、综合排名等详细信息,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五)名单报送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推免生注册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六、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定的推免生计划,结合学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在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中,对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四个专业各分配一个名额,剩余名额参照各专业人数占比,按照1:1的比例将拟推荐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名额按照四舍五入确定(若计算中各专业分配名额总和超过教育部核定计划,按照分配比例数值从高到低确定)。若有专业推荐生少于分配名额数的,学院内在其他专业中按照人数占比进行二次分配。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各部门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的人员要认真细致、公平公正的开展遴选工作,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89628028。

    (三)信息公示制度。学校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推荐办法、推荐资格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

    (四)复议制度。学校拟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校领导小组提出,并提交签署实名的书面材料。校领导小组负责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附件:山东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5日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半年内一寸免冠正面)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本人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地址


    所在学校、学院


    入学年月


    所学专业


    毕业年月


    申请项目

    申请院校


    申请专业


    何时获得何种奖励

    获 奖 名 称

    排 名

    年 月













    参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

    该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为 人;

    外语语种 ,是否合格

    所修课程成绩是否均在及格以上 ,是否有受处分记录

     

    学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该申请人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在本专业年级排名为第 名。

    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是否均排在本专业年级的前30%

    是否具有特殊条件

     

    学院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意见: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名:______________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填写后连同本人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并交本人所在学院,正反面打印。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5日印发

    附件:推免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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