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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职责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  日期:2023-04-10 19:46:47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机构设置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下设:

    学生教育科:0531-89628739(行政楼404室)

    学生管理科:0531-89628739(行政楼404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31-89628213(行政楼403室)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0531-89628871(行政楼404室)

    国防教育科:0531-89628759(行政楼403室)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531-89628867(长清校区学生公寓10-11楼二层连廊)、0531-82613136(千佛山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121室)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职责

    1.负责制订、实施全校本科学生工作计划与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制订、实施辅导员工作条例,指导、协调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工作干部培训、学习、交流、考核、评优评奖、职称聘用推荐等相关工作。

    3.负责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围绕立德树人,组织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4.负责本科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学生情况,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类问题,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5.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进行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组织、指导各学院、各班级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6.负责本科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工作。

    7.负责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困难学生资助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审核管理工作。

    8.负责国家及山东省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工作。

    9.负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工作。

    10.负责本科学生行政违纪行为的处理工作。

    11.负责本科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教育工作。

    12.负责组织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国防教育及兵役工作。

    13.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14.履行学校授权的其他职责。

    二、各科、中心岗位职责

    (一)学生教育科职责

    1.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实习前教育、毕业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工作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建设。

    3.对学生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为上级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学生综合测评、评优的审报及奖学金发放等工作。

    5. 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做好辅导员的培训、管理、考核、评优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管理科职责

    1.负责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的监督及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学生重大事件。

    3.负责处理学生各种违纪现象。

    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贫困生认定及贫困生档案建立工作。

    2.勤工助学活动的整体规划、岗位设立与具体安排。

    3.负责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困难补助的管理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

    1.负责学生的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及培训等工作。

    2.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3.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及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业务指导。

    4.协助做好日常学生教育等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国防教育科职责

    1.组织学生军训工作。

    2.负责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3.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4.负责学校征兵工作。

    5.负责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协会的相关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学生公寓的使用规划和管理工作。做好新生入学住宿、毕业生离校、退宿、公寓房间的调整和分配等工作。

    2.负责公寓各种公共设施、日常维护、消耗材料的采购与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负责学生公寓家具、卫生工具的管理、维修和更新工作;负责制定中心经费预算方案和专项维修申报。

    3.定期检查公寓内各类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严防和杜绝火灾、水电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上报学生公寓内的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学生公寓内部及周围卫生的清洁,定期对室内卫生进行督促和检查通报,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

    5.积极开展宿舍文化节和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做好公寓内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及相关生活设施管理,做好学生床上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7.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和检查,督促其高标准完成日常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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